证监会“微调”定增制度,旨在消除定增市场的内幕化和一二级价差。
3月2日, 一位接近证监会发行部的消息人士向腾讯财经表示,3月1日,发行部口头向各家中介通知了三年期定增项目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称,三年期定增无论是否报会,若调整方案,价格只能调高不能调低,或者改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鼓励用发行期首日。
新窗口指导意见下达后,被投资者广为诟病的定增套利空间能否减少?对于定增的主要参与方——公募基金而言,又将如何应对新规影响?
上市公司定增“堵漏洞”
“对于一年期的定增项目,报会后可以调一次。”上述消息人士说道,但是发行部并不鼓励。
他分析,此举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因股价波动,而在报会前重新锁定价格和调整方案的行为。
对于诸多上市公司而言,调整定增方案的核心就在于调整发行价,力图使定增价低于市价,让机构投资者获得更多的流动性锁定补偿。
他认为,“若调整方案,只能调高”的规定,就是为了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往低调价的行为。
2015年10月的指导意见称,一年期和三年期定增,如采取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原则上不会再出反馈意见。
“这次又重申了鼓励采用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还是为了减少一、二级市场的价差,促进市场化定价。”他如是说道,但并非强制。
A股的定增发行分为两类:一类是三年期的定价发行,此类发行在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之时就已确定发行价、投资者、拟投项目、募资总额等定增细节,并要求投资者锁定三年才能退出。
另一类是一年期的询价发行(也称竞价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首日)的基础上折价10%确定底价,之后再以此向投资者询价,但在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时,只有募资总额和拟投项目确定,发行价和投资者亦不确定,锁定期为一年。
九泰基金定增业务投资总监刘开运表示,三年期定增可以改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鼓励用发行期日,说明监管部门越来越倾向于按照接近于市价的方式进行定增,定增的折扣率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收窄。
考验机构投资者判断力
近年来,九泰基金参与了较多的三年期定增项目,体量颇大。刘开运认为,新规对投资机构的项目判断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定增价格只能调高不能调低,所以在做项目判断的时候,就要更多考虑项目未来的投资风险。”他说道。
在他看来,做定增投资,依托的是机构的判断力,因此定增规则的变化,对于他们而言影响较小。
“新规是想推动定增市场越来越市场化,越来越透明。”他认为,这对各方参与者都有好处。
上述消息人士还表示,新规中的“无论是否报会,都不能调低价格”,堵上了上市公司没有报会时,可以重开董事会向下修改价格的“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有投行人士担心,此次新规或打击投资者参与三年期定增热情。但一位参与定增规模颇大的公募基金高管认为,此次新规并不会减少市场上三年期定增的项目。
“各家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同,以及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判断标准不同。”他说道,这些因素才最终决定上市公司选择三年期或者一年期,而非仅仅是发行价。
他分析,通常而言,三年期价差大一些,锁定时间长;一年期价差小,锁定时间短。“客观来说,三年期对于投资者而言,难度和风险比一年期大,不确定性因素更多。”他认为,三年以后募投项目和行业格局的变数较多,因此三年期价差大一些无可否非。
“但如果大家处在同一个起跑线,都只能调高不能调低,对于市场的规范性有好处。”他如是说道。
在他看来,此次新规还是旨在减少定增市场的内幕化和一二级价差,消除信息不对称。“单纯博取价差的定增盈利模式也会得到改变,上市公司的业绩推动将显得更加重要。”他说道。
2015年以来,股市遭遇“股灾”,造成诸多定增项目的股票市价跌破定增价,造成一二级市场倒挂。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定增顺利发行,不得不调低定增价,吸引投资者参与;不乏一些上市公司因股价大跌而终止定增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