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标准化,不仅是一个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也是标准化的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如何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实现社会风险的精准研判、社会需求的精准回应、社会矛盾的精准调控,进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各地都在展开实践和探索。
2016年9月12日,在给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的贺信中,习近平主席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主席关于标准化的论述高屋建瓴,既为推进标准化战略指明了方向,也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描绘了发展蓝图。
一方面,将统一、精细、协调、最优化的理念通过具体的操作落实到实践层面,保证社会治理理念对实践的指引更合理。另一方面,将实践的成果通过经验的总结上升到理论层面,促使社会治理实践对理论的提升更契合。通过这样一种良性的螺旋上升态势,达到提升整个社会治理能力的目的。社会治理标准化,不仅是一个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也是标准化的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如何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实现社会风险的精准研判、社会需求的精准回应、社会矛盾的精准调控,进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各地都在展开实践和探索。近年来,盐田区民政局以标准化建设为指引,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项铺开,积极探索民政标准化建设的“盐田样本”,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也因此有了更具体、更深刻的体会。
标准化是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多元化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员仍将发挥引领性作用。因此,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而标准化是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首先,从管理的途径来看,标准化建设可以促使政府治理“更快更好更有效”。标准体系建设以更加有效的满足社会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工作流程和服务技术等切实深入的创新,逐步提高政府行政服务的效率。同时,把好的政策转化成让老百姓看得见、体会得到的高质量服务,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这也是一种从“政府管理”到“政府治理”思维的改变。如我们在工作中建立简政放权负面清单和民政系统职能转移权责清单,推出“马上就办”便民服务四项制度20条承诺,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少走一道程序”,通过标准化实现了行政服务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和保障下倾。其次,从政治的途径来看,剔除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和流程,建立从确权、到规权、再到督权全过程的权力运行链条,形成格式化、标准化的统一作业标准,促进规范行政、阳光行政,在标准化的规定和落实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也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和高效型政府的需要。最后,从效益的途径来看,标准制定的过程,实际就是理顺各项工作关系的过程,同时也是研究工作,反思教训,总结经验的过程。将经验和方法以制度和文件的方式加以积累和传承,将个人的智慧转化成为集体共同的财富,极大丰富我国政府治理乃至世界不同地区的治理经验。
标准化是保障社会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撑
社会服务是一种针对困难群体、边缘群体、脆弱群体和问题群体等特定人群的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早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便提出了“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朴素社会服务思想。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全面实施适度普惠型的社会服务是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社会服务的提供水准和实现机制需要在内生性的基础上不断提炼、抽象和客观化。而标准化的理念和技术为社会服务提供了发展的逻辑,是保证高效率、高质量社会服务形成的重要支撑。
作为保障社会服务供给的重要技术支撑,我国社会服务标准化工作逐步展开,方兴未艾。据统计,我国目前已发布社会服务国家标准80余项、行业标准近20项,覆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社区服务等业务板块。政府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社会服务,能有效破解社会服务提供过程中的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服务碎片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