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跟随非遗传承人学艺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对此作出规定。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非遗传承人学员招募难、人数少、基本生活无保障等问题,我市将为学员学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确保濒危项目的有效传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薛宏说。
对濒临消失、活态传承困难的代表性项目,应当列入濒危项目名录,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实施抢救性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保护方案,优先安排资金和展示、展演场地;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60岁以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重点保护,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安排或者招募两名以上常随学员学艺,并为其生活提供基本保障;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技艺和工艺流程。
非遗保护既要注重发展性,也要保证原生性。对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和保持其传统文化内涵、传统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的真实性,保持其原有的文化风貌。改变传统文化内涵、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不得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