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对高质量办学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扶持;对引进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连续5年给予启动补助资金……记者从平度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平度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公共财政奖补政策。
平度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建立民办学校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对办学行为规范、教学设施设备齐全、社会效益好、价格信用评价高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扶持。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国家助学奖励、政府资助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权利。对引进并正式运行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给予补助,例如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800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以后根据绩效情况每年补助不低于 400万元,连续补助5年。
在融资方面,支持民办学校以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对于办学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学校可建立贴息贷款机制。同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民办学校实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的用水、用电、用气、物业管理等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