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2日至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李迎新成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名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李迎新

李迎新,女,42岁,北京市人,满族,无党派,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业绩

李迎新法官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考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从一名书记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近年来,李迎新法官主审了大量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涉市区重点工程案件、涉民族宗教案件,以及北京市首例廉租房租赁案件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获得“首都劳动奖章”一枚,以及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一身正气捍卫公平正义

李迎新法官外表温婉、柔弱,待人和气,但只要一穿上法袍、走进法庭,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正气就凛然而至。她常说,作为法官,一生中有可能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打一次官司。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司,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心里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使人们增加一分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信心。

“五心”工作践行司法为民

李迎新法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真心、诚心、热心、耐心、细心”工作方式,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礼貌、热情、周到。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耐心的解释和指导。此外,她还大力倡导“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带领全庭干警围绕“假如我是当事人”,开展“多一些亲情,多一些体谅,多一些换位思考,少一些厌烦,少一些烦躁”的“三多两少”专题教育活动,以此促使干警力戒生、冷、硬、推的“衙门”作风,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李迎新法官以实际行动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践行到一个个的案件当中。对涉及赡养、抚养、拖欠民工工资等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的特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地“早安排、早开庭、早结案”。

对于涉及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的案件,实行“上门开庭”;对于有特殊要求,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参加庭审,或参加诉讼有其他困难的当事人,推出“假日法庭”,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就地开庭;对于涉及邻里关系、群众集体利益的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她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炕头庭、地头庭、小区庭、村委会庭等形式审判案件。
与时俱进提高思想站位

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信息持续“爆炸”,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而作为法官,每天要面对和解决纷繁而又具体的法律案件,涉及各种专业知识,仅仅懂法是不够的。李迎新法官在工作之余不断学习充实自己,以知识的力量支撑起公正的天平。

李迎新法官作为一名党外干部,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用党的新的理论武装头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作为少数民族干部,李迎新法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少数民族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在得知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会后,李迎新法官表示:“非常荣幸成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我将切实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做有温度、有责任感的政协委员;同时,作为一名法官,我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法信言 文字:龙闪闪 编辑:郑纪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