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延续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责令采石场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依法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的监管职责……”
近日,重庆云阳县两行政部门采纳当地检察院的诉前检察建议后,开具了一份特殊处罚书,递到了七曜山自然保护区一采石场。看着脚下被自己糟蹋掉的一方水土,违法行为人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改过自新”,及时采购200斤草种、2万株刺槐,着手开始这里的复绿行动。
为了守护好青山绿水,近年来,重庆检察机关编织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并实现全市范围全覆盖,用一身“检察蓝”呵护了“生态绿”。
发挥“联动机制” 破解各自为政“尴尬”
在万州区检察院6楼走廊一尽头处,有两个看似普通的办公室,却是重庆检察机关在全市设置的第一个环境保护检察室办公地。
择一门而入,见到米双鹏时,他正在伏案看万州区森林公安移送的一摞卷宗。一桌之隔的同事,手指则啪啪落在电脑键盘上,飞速地做着录入工作。
“环境污染往往具有以水为线、以山为面的‘跨界’特点,不能简单以行政区划确定污染环境犯罪的管辖。”米双鹏说,为了打破以前各自为政的“散乱”局面,2012年初,重庆市检察院率先尝试在这里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统一办理工作,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横跨三峡库区9个区县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全部移送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形成合力后,效率很快提高了。”米双鹏说,对环保案件跨区域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起诉后,当年盘点,一年就办理了70余件环保案件。
之后,万州区检察院相继出台《环保检察工作办法(试行)》、《万州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协作办法》等,通过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档案,动态分析研判各区县环保案件特点,逐步实现了案件司法标准的统一,让检察官再次遇到类似情况就能“干有标尺”。
在此基础上,2014年12月,重庆市检察院会同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制定《关于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确定在渝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5个区实行环保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将试点工作在全市逐步推开。
一批经过统一培训的专业环保检察官走上各自“特定”的岗位。
“这些年出现的新型环保案件很多。”作为二分院一名专职环保检察官,在院里“放权”后,邓夏的重心转移到“服务”上来,汇集分析研判辖区院的环保疑难案件,并上报市检察院,与那里的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业团队共同“会诊”,再及时出具“药方”。
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效果立竿见影。据统计,推行试点以来,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539件26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