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为了充分相应国家号召,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防止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诈骗,违法征地等现象,辽宁省辽阳市多措并举,努力做到在遵守土地法维护百姓土地权益的同时又能增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自辽阳市开展“保项目、保企业、保稳定”活动一个多月以来,辽阳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国土系统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保地保项目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

多措并举,解决项目用地难题。首先是全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扩大试点范围,将安排的增减挂钩项目区增加到15个,涉及周转指标750公顷,建新区的地块主要安排在新城新市镇、重点路网建设、变电所建设等方面。其次是充分利用“三类”用地普查成果,深挖用地潜力。该局根据去年对“三类”用地的普查情况,向各县(市)区下达了三类用地计划,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及早安排,抓紧落实,将三类用地指标作为刚性任务完成,并把三类用地的利用情况与计划用地指标相挂钩,鼓励企业利用三类用地。第三是在节约集约用地上下工夫,努力提高供地率。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严格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约定,把住用地关口,对项目用地超过标准、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不予换发土地使用证,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加强对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管理,综合运用审批、监管、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
建立现场办公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开展“三保”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在坚持行政审批集体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深入项目用地现场办公次数,走进用地单位、走进县区乡镇,掌握第一手情况,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目前,全局已经开展现场办公8次。通过开展现场办公,全系统的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上报省厅和市政府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与此同时,该局还建立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由局党组成员专题跟踪负责,直至审批结束。目前,该局正在结合两县(市)和弓长岭区的县域经济发展、新城新市镇建设用地需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项目落地问题、白塔区的老城区改造等工作进行密集的调研,及时与各县(市)区政府沟通情况,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就业和医疗等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申报、登记及 保费征缴、待遇审核和给付、个人专户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
2: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征地调剂资金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
3: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征用情况和参保人员情况的核准。
4: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的界定(辽阳县、灯塔市及弓长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界定)。
5:市农业部门负责提供承包土地变化情况。
6:市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情况。
辽宁省辽阳市的各项关于土地保护制度以及维护百姓利益举措贵在落实,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新闻来源:猫扑大杂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