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的“四德”建设,策应新时期淮安精神大讨论活动,展示洪泽县医疗卫生工作者良好的医德医风,根据江苏淮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淮医十大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和洪泽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洪泽县文明委《洪泽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洪泽县卫生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十大医德之星”推选活动。
江苏洪泽县“十大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由洪泽县县文明办、县卫生局主办。主办单位成立县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成员由主办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推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洪泽县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建议名单,按照相关程序,在洪泽县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
十大医德之星推选范围为:在洪泽县医疗卫生行业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推选条件包括被推选人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洪医本职工作,牢记病人至上的宗旨,模范践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医术精湛、刻苦钻研,敢于创新、攻关,能运用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在医护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文明行医、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患者利益,不以医(权)谋私、不弄虚作假,自觉为洪医的跨越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环境氛围。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医患关系和谐,服务对象零投诉等
推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9月上旬)、推选申报(9月中旬)、公示阶段(9月下旬)、审核确定(10月上旬)。洪泽县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公示情况,审核确定洪泽县“十大医德之星”,并由县文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文表彰。
江苏洪泽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的始终,把开展此项活动同深化医改、“三好一满意”及新时期淮安精神大讨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窗),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展示他们的风采,使他们的感人事迹深入人心,在全县卫生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发展。(江苏省洪泽县卫生局 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