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农村的那场改革仍记忆犹新。上世纪70年代末,包产到户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置”,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在大多数农村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密集出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2014年的一号文件,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四方面,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4年11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置”;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又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两个《意见》关注农村最重要的“四块地”,这也意味着,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大幕正徐徐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