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消防安全管控、减少建设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的重要环节。
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多头管理、责任难落实。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同时承担建设工程源头管控、监督管理等职责,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二是重复审批,浪费资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审批、监督、验收等过程中,涉及到发改、住建、公安、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多个部门,存在交叉审批、重复审批的问题。三是缺乏诚信,监管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之后,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引入不合格消防产品、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等,追求快速和低成本的经济效益而轻视工程质量和信誉诚信,致使一些建设工程竣工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此,建议:
一、属地监督,政府统管。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制定规则,明确标准,统一管理,协调各方。既要严格执法,保证监管到位,同时也要规定资质,建立相应的机制、体制,让每一项建设工程从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完成验收,都置于有效监管之下。如若有违,严肃处置。
二、依据部门职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从发展规划、立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管。
三、必须明确建设单位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终身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把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避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