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在《论司法》中写道:“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没有公正,法治就只能是水中花、镜中月,可望而不可即。
近年来,我军法治化进程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部队建设实践中一些执法不公、宽严失度的现象:有的习惯人治思维,领导意志干扰处分裁量;有的“土政策”“土规定”屡禁不止,特殊时期搞有悖公正的“严打”;有的严兵不严官、严下不严上,搞选择性执法……归根到底,都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思想树得不牢。
治军必先治法,治法务求公正。法规面前必须坚持“一碗水端平”,坚持法规刚性执行,凡是触犯纪律的官兵,不分远近亲疏,不看职级资历,不以领导喜怒为依据,不在法规之外设“红线”,一律一视同仁、同案同罚。要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权限、标准、程序,让官兵时时感受到法治公正的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