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搜寻企业信息,虚构工程引诱,自封官衔忽悠,骗取客商烟酒2万余元。经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刘华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程本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3年11月,程本、刘华商定,虚构工程作诱饵,到互联网上物色外地客商来贵溪承包,尔后上演“双簧”,骗取客商烟酒卖钱。当年12月16日,刘华从互联网上找到南昌市一家防水装饰公司杨某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联系对方,谎称自己是贵溪市某厂的“邓科长”,虚构该厂生活区房屋外墙需要做防水等工程,问杨某是否有兴趣来贵溪承包。杨某信以为真,当即答应并约好在贵溪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12月18日下午,刘华以“郑科长”的身份和杨某在贵溪见了面。随后,刘华俨然一副领导派头,带杨某到生活区看了看,并煞有介事谈了工程的情况,要杨某做出工程报价给他。当杨某把工程报价交给刘华时,刘华说,承包工程还要经过“李董事长”同意,他会在李董面前帮忙说好话的,并要求杨某买些礼物送给李董。当晚7点半,刘华带杨某来到一家酒烟超市,买了价值人民币5700元的酒和4条香烟。杨某拎着“礼物”随刘华来到由程本冒充的李董事长家,“李董”自然“笑纳”。待杨某走后,刘华马上到超市将烟酒出卖,将现金平分。
第一次得手轻而易举,刘华与程本庆幸自己的“聪明”,接下来频繁如法炮制。自2013年至2014年,刘华先后以“邓科长”“郑科长”等身份,程本以“李处长”“姜部长”等身份,通过虚构多个工程项目,骗得外地客商但某、汤某、张某、仓某等多人购买的价值共计为2.9万余元的烟酒。
当刘华对客商钟某故伎重施时,被钟某识破报案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