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汤原县是一个农业县,积极解决农民群众诉求是汤原县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重点。该院着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在涉农惠民领域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查办和预防工作,并积极帮助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农民的法治观念。
为预防支农资金成为一些基层组织和相关行政部门人员争抢的“唐僧肉”,今年以来,汤原县检察院开展涉农惠民领域专项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今年初,反贪部门干警派员深入农田面积较大、农户较多的村镇调研,查办了两起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妇女主任等人利用上报粮食补贴职务便利,以虚报、虚增粮食补贴面积的方式贪污国家粮食补贴款窝案。
在2014年2月,汤原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干警在调查竹帘镇茨梅村贪污粮补款案时,获取了竹帘镇兰田村会计苏某涉嫌贪污的犯罪线索。此时,苏某已经以打工名义外逃。于是,该院干警多次与苏某的家人进行沟通,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敦促其家人及早规劝苏某自首归案。今年元旦刚过,苏某便走进汤原县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