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6月起,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两高”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
据姜伟介绍,截至今年8月20日,各试点地区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5606件,16055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的30.7%,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2.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的平均20天缩短至5.7天;法院10日内审结的占94.28%,当庭宣判率达95.16%,对比简易程序均有大幅提高。试点检察机关抗诉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率为0,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10%。近期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试点中期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